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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離家出走啦!天見憐兒的,這麼快就被主人氣走了...
才出生21天的說,主人這麼快就嫌麻煩的拋棄你啦-.-|||
小喵,其實主人我才養幾天就想拋棄Pala的說(Pala野豬爆衝飛踢)
咳!不過呀~再怎麼說也養了這麼久了,到現在都已經超過100天了,大家也都有感情了,就每天花點時間餵食物跟溜溜寵,也不是太花時間的可不是嗎?
都長這麼大了,其實livly有個特別的設計,就是如果不想養,可以把他交回去,然後去養隻新的或是就不要養了。
繳回的話,也不會擔心說他會餓死還是什麼的,只是有點可惜,畢竟養了幾天就有感情了嘛~(摸摸我家Pala的頭)
所以呀~小喵趕快回主人的島上吧!(花花苦口婆心的勸)
不過如果主人真的n天不理你,讓你快餓死的話,就來找花花吧!
花花多餵一隻livly的食物還是有的^_^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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